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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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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进一步推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创新和应用示范,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现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冀工信两化函〔2021〕217号),在前期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培育基础上,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含行业、区域、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模式应用(含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系统集成应用、行业解决方案应用、工业互联网安全),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需被列入2021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名单(见附件1),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类的项目,实际投资额需在2000万元以上;申报“制造业+互联网”模式应用类的项目,实际投资额需在5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在2021年6月底前需达到验收条件,在建项目不可申报,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三)项目符合细分领域重点支持方向(见附件2)。
(四)列入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取得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创新成果或奖励,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通过评定,被列为我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试点示范。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交各市工信局审核后,由各市工信局向省工信厅统一推荐。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每个申报项目选择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
(二)省厅将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模式优、推广意义大的项目,列为2021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三)根据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对列为试点示范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局要将本通知转发至2021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培育项目企业,指导企业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展项目申报。
(二)请各市局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随附佐证材料准确有效。
(三)请各市局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出具正式推荐意见,连同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一并加盖公章,于5月19日前将推荐意见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四)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gxt.he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电话:陈 伟 0311-87908721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材料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邮政编码:05007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2日